检察公益诉讼捍卫英烈荣光,筑牢信仰之基

2023-02-28 10:00:30 来源:

打印 放大 缩小

解读案例:侮辱“冰雕连”英烈,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网络“大V”罗昌平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解读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主任,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嘉军

郁达夫说过:“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奴隶之邦,一个有英雄而不知尊重英雄的民族则是不可救药的生物之群。”尊崇英雄、缅怀先烈,是一个民族铭记历史、迈向未来的精神力量,是一个民族应有的良知和自觉追求。

令人遗憾的是,网络上曾经出现肆意调侃、诋毁和侮辱英烈的文章或言论,诸如“加多宝侮辱邱少云恶意营销”“许某某侮辱英雄烈士董存瑞”等,这些言论严重侵犯了英烈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为了保护英烈权益,2018年,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增加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专门对侵犯英烈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进行惩处和规制,体现了捍卫英烈的国家意志,对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5条规定,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可以发现,从2018年至今,有200余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获法院判决。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保护英烈的名誉权、荣誉权,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发挥了积极且重要的作用。

现行立法对于侵犯英烈的名誉权、荣誉权等严重到何种程度才可以追究其责任并未规定。由司法实践来看,一方面,当侵犯英烈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之规定情形的,就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另一方面,当侵犯英烈名誉权、荣誉权的微信、微博等内容的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尚未达到5000次以上,就结合案件发生的时间节点以及社会影响是否恶劣等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属“情节严重”。

由检察机关对网络“大V”罗昌平侮辱“冰雕连”英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来看,具有如下启示意义:

第一,有利于对英烈名誉权、荣誉权的充分保护。在公安机关对网络“大V”罗昌平立案侦查之际,并没有英烈近亲属提起诉讼,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要求罗昌平赔礼道歉等,从民事角度对英烈的名誉权、荣誉权再次进行保护,对英烈的保护更为全面。

第二,有助于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该案被告人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不仅极大维护了英烈的名誉权、荣誉权,对于社会大众也有非常好的教育和警示意义,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该类行为再次发生。

第三,有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察机关提起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加强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整个社会树立起尊崇英烈、保护英烈的良好社会风尚,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精神。

第四,有助于全面贯彻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检察机关对侵犯英烈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也是落实并进一步丰富检察监督的重要手段,可以督促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更好地保护英烈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编辑:zc006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开发式帮扶 脱贫户致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②)
西藏发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加快建设质量强国 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安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云南1000万千瓦光伏项目集中签约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有益参考(新书评介)
如何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思想纵横)
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信息快递)
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
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两岸一家亲 越走越亲近
“剑网二〇二二”专项行动十大案件发布
扎根一线 倾听民声(代表委员履职故事)
心系乡村 助农增收(代表委员履职故事)
奋力书写“英雄地质队”新篇章(守望·特别策划)
以中国话语讲好中国故事(新论)
“经营外摆”启示精细管理(来论)
扎根“海岛”,守护灯火长明(暖闻热评)
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评论员观察)
处理好自立自强与对外开放的关系(人民观点)
以良好开局激发信心力量(人民论坛)
为中国铁路高质量发展增光添彩(权威发布)
“当好‘火车头’,跑出乡村振兴‘加速度’!”(十年两会·温暖记忆)
秦刚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五十二届会议高级别会议上发表视频致辞
“感谢中国为我们打造‘希望之路’”(共创繁荣发展新时代)
白俄罗斯总统亚历山大·卢卡申科
将彻底改写现代化的世界版图(和音)
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贡献力量
海南旅游市场加速回暖